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關于注銷廣州市花都區格林童話幼兒園辦學許可證的公告
根據《行政許可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民辦學校辦學應當持有效的辦學許可證,辦學許可有效期屆滿的應當依法申請延續,應符合法定辦學條件。
廣州市花都區格林童話幼兒園辦學許可證已于2023年9月30日到期。經核查,該園辦學場地已被收回,不符合續辦條件,我局決定不予延續。現該園辦學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且未延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等規定,我局決定依法注銷廣州市花都區格林童話幼兒園的辦學許可證。該園在自行組織清算后,應及時將辦學許可證(含正、副本)上繳我局,并依法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辦學許可證注銷后,廣州市花都區格林童話幼兒園不再具備辦學資格,所執辦學許可證不具備法律效力,不得以幼兒園名義開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動。
特此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