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關于花都區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3028號建議答復的函
東府函〔2024〕379號
劉嘉敏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做好花東鎮七星小學附近村道路面改造的建議》(第3028號)收悉。我鎮高度重視,積極組織綠化和城鄉建設管理中心(工程建設組)、花東規劃和自然資源管理所等部門進行認真研究辦理。經綜合各部門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經我鎮派專員現場勘查,您提出村道路面改造建議的路段位于竹湖村第三經濟社至七星小學,長約400米、寬2.5米的村道,目前該路段暫未進行硬底化。
二、意見和建議
根據您的建議,我鎮于2024年8月初對村道路面改造項目進行了初步設計及估算,預計項目總投資約40萬元。我鎮認為,按鎮村職責分工,村道建設屬于屬地村職責范圍,我鎮將壓實屬地村的主體責任,爭取由村委負責實施。若村委無法實施,再把村道路面改造項目列入我鎮明年的建設計劃,并納入財政預算盡快完成建設。
感謝您對我區道路改造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以上意見可主動公開。
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