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區第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3017號代表建議主辦意見的復函
秀全街函〔2024〕70號
畢啟栓代表:
您提出《關于完善廣州市花都區第一幼兒園附屬幼兒園門前道路交通設備設施的建議》(第3017號)收悉。我街高度重視,積極會同相關單位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于6月13日進行了電話溝通和見面會談,經綜合會辦單位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意見,現將相關辦理情況函復如下:
6月13日,邀請您到廣州市花都區第一幼兒園附屬幼兒園充分摸清初衷和核心訴求及對辦理工作的意見。6月20日,再次邀請您以及街道承辦部門、交警大隊、幼兒園等單位到現場就第一幼兒園附屬幼兒園門前道路交通問題進行現場溝通。交警大隊負責人現場向您解釋目前無法加裝電子抓拍設備的原因,您對此表示理解,并同意我街及交警大隊同提供的加裝禁止停放警示標識牌的辦理意見。
經綜合人大代表、會辦單位意見,7月5日,我街在學校門口道路明顯位置加裝禁止停放警示標識牌。下一步,街道職能部門及交警七中將加大此路段巡邏,發現有影響學校交通安全的違停,通過微信平臺等,建立一線連接,第一時間在平臺通知,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
感謝您對我區校園周邊道路安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以上意見可主動公開。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秀全街道辦事處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