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花城街道辦事處關于區第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3027號代表建議答復的函
花城街函〔2024〕**號
郭穎君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羅仙村抗美河旁路燈情況的建議》(第3027號)收悉。我區政府高度重視,積極組織花城街等單位進行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8月30日進行了電話溝通,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代表提出羅仙村抗美河旁的路燈,在抗美河(羅仙段)整治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因河旁道路損壞,需要重新鋪設道路,原道路旁的路燈沒有統一規劃且排列混亂,不僅影響村容村貌,還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隱患。經現場核查,花城街羅仙村中心大街總長度約1.6公里,確存在道路坑洼不平的現象,原路燈排列混亂。經花城街討論研究,擬下撥30萬元至村由村解決路燈建設問題。
8月2日,我街黨政聯席會議通過了《關于抗美河(羅仙)路燈改造工程的請示》,會議同意下撥30萬元至羅仙村,由羅仙村統籌安排用于抗美河(羅仙段)路燈改造,相關費用在街道財政列支。下一步我街將加強對羅仙中心大街的日常巡查,保障村民的出行安全。
感謝您對我區羅仙村中心大街道路管養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以上意見可主動公開。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花城街道辦事處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