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花都區第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2020號代表建議答復的函
花建函〔2024〕74號
王嘉妮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陽光城蘭園翡瀾花園小區停車場收費問題的建議》(第2020號)收悉,我區政府高度重視,積極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新華街道辦進行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8月16日進行了電話溝通、9月5日進行了上門拜訪,經綜合各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陽光城蘭園翡瀾花園小區開發商為廣州市百耀欣光房地產有限公司,目前由萬科物業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由于該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購房合同中并未對小區開發建設單位名下的未售車位的停車服務費用進行約定,因此根據《廣州市住宅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協商議價規則(試行)》的相關規定,開發建設單位(停車場經營者)如需對該小區地下車庫中其名下的未售車位收取停車服務費,必須啟動住宅停車場收費協商議價程序。經了解,該小區已開展協商議價,開發建設單位(停車場經營者)與小區業主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目前該小區地下車庫負一層免費提供給業主使用。
二、存在的問題
協商議價程序終止后,開發建設單位(停車場經營者)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停車收費標準進行評估后,仍然會根據評估價啟動收費,屆時會引發小區業主的投訴。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加強對《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的宣傳培訓,動員居委會工作人員加強對物業小區居民的宣傳引導,提高小區居民參與小區公共事務的熱情。
二是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廣州市住宅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協商議價規則(試行)》的政策解釋工作,積極調解雙方的爭議,對于涉及權利義務糾紛的,引導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三是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加強物業管理方面的政策解釋和業務指導工作,加強與街道辦及居委會溝通協調,及時破解難題,為小區的安定和諧保駕護航。
以上意見可主動公開。
感謝您對陽光城蘭園翡瀾花園小區停車收費問題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花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