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廣州市花都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政策解讀
近日,新修訂的《廣州市花都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經花都區人民政府審批后,以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為便于社會公眾對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有更全面的理解,現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一)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防災減災工作重要論述的舉措
近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對防災減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為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強大動力。重新修訂《預案》,全面提升綜合防災和應急處置能力,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防災減災救災重要指示精神的舉措,對做好我區氣象災害防御,最大程度減少和避免因氣象災害造成的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二)落實新修訂的省、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新要求,與新修訂的區三防應急預案科學銜接
2025年,為完善自然災害防御體系,省市政府分別印發實施了《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粵辦函〔2025〕36號)、《廣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穗府辦〔2025〕12號)。2024年11月花都區修訂印發了三防應急預案(花府辦〔2024〕29號)。上位預案及三防預案內容發生調整,需要通過修訂《預案》來落實。
(三)花都區氣象防災減災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亟待解決
近年來,我區氣象災害多發頻發,在氣象防災減災實踐中暴露出許多問題,亟待解決。一是應急響應啟動與預警信號直接掛鉤,先導性不足,部分應急響應的啟動條件偏高或偏低;二是成員單位與三防成員不一致,應急專家組組成人員不夠多元化,需增強行業支撐能力;三是預警發布、應急響應、后期處置、應急保障體系不夠健全;四是缺少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跨部門復盤總結等。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加強氣象預警與災害預報的聯動,提升氣象災害防御法治化水平,完善氣象災害應急管理體系,最大程度地減少和避免因氣象災害造成的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三、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
《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廣州市氣象災害防御規定》
《廣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廣州市花都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廣州市花都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
四、主要內容
《預案》全文分為11部分:總則、組織體系、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對任務、后期處置、應急保障、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跨部門復盤總結、組織管理、附則、附件。
五、新舊政策差異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精神
在“編制目的”明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的重要論述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加強氣象預警與災害預報的聯動,提升氣象災害防御法治化水平,完善氣象災害應急管理體系。
(二)完善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成員單位職責
明確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作為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下設的工作協調機構,統一領導和指揮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協同處置氣象災害的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工作。參考《廣州市花都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花府辦〔2024〕29號),結合氣象災害防御需要,將指揮部成員單位由35個調整為31個。
(三)調整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及其職責
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涉及各行各業,現有專家組架構已不能滿足現階段氣象防災減災的新要求。由原來“區氣象部門成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完善相關咨詢機制,為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調整為“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由相關成員單位專家組成,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四)增加氣象災害預警
長期以來我區氣象部門只發布“預警信號”。為落實新修訂的省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要求,在《預案》4.2預警制作,增加氣象災害預警,明確“預警”是指達到《花都區氣象災害預警標準》后,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成員單位發布的防御提醒,不面向社會公眾發布(不與“五停”掛鉤);“預警信號”是指氣象部門根據《廣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五)完善氣象災害預警發布體系
在《預案》4.3預警發布,明確氣象災害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由歸口管理單位制作或必要時聯合制作。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氣象條件不再造成災害影響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預警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進一步完善預警發布內容,明確預警發布途徑和預警傳播要求。
(六)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響應體系
《預案》參考《廣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和省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中的預警標準,結合本地多年來工作實踐,制定了臺風、暴雨、高溫、寒冷、大霧、干旱、灰霾、道路結冰8類氣象災害預警的發布標準,并將預警作為應急響應啟動條件。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氣象災害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進行氣象災害趨勢會商,分析研判氣象災害影響程度和范圍。
《預案》還明確在應對臺風、暴雨、寒冷、道路結冰、干旱五類氣象災害時,區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氣象災害預警,區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照《廣州市花都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規定的程序啟動應急響應并統一領導和指揮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在應對高溫、大霧、灰霾三類氣象災害時,區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氣象災害預警并按程序啟動應急響應。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調度指導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單位緊急轉移和安置受災群眾;協調有關救援隊伍參與救災行動,協調有關專家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進一步梳理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啟動流程、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根據近年來氣象災害防御經驗,優化市、區有關防御部署工作和應急響應級別的銜接。
(七)完善氣象災害后期處置、應急保障體系
在災后恢復重建過程中,積極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參照《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廣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進一步完善資金保障、物資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技術保障內容,明確主體單位職責。
(八)優化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措施
參考省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結合近年來氣象災害部門應急聯動情況,《預案》重新凝練修訂高溫、大霧、灰霾3類氣象災害應急情景下各部門的應對職責和響應措施,明確臺風、暴雨、寒冷、道路結冰、干旱五類災害應急情景下各部門職責措施按照《廣州市花都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
(九)預警和應急響應級別使用漢字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預警和應急響應級別使用漢字,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別,廢止了使用羅馬數字的舊規定,并且廣州市和花都區三防預案均將應急響應級別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
參考上述做法,也為了與花都區三防預案銜接、便于傳播,《預案》中氣象預警和應急響應級別使用漢字,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別。
(十)新增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跨部門復盤總結相關內容
《預案》新增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跨部門復盤制度,意在及時發現和解決重大災害性天氣過程防御鏈條中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聯動等各個環節存在的問題,補齊短板弱項,總結和凝練實踐中獲取的經驗,進一步完善機制,明確了適用范圍和參與單位。
六、適用范圍
適用于影響花都區行政區域的臺風、暴雨、寒冷、干旱、高溫、大霧、灰霾、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防范和應對工作。
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及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突發應急事件、重大環境事件、工農業生產事件等的處置和相關管理工作,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七、有利舉措
(一)進一步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與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的銜接,進一步加強了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三防指揮部之間的聯防聯動。
(二)優化了應急響應啟動條件,實現了應急響應與預警信號“脫鉤”,有利于發揮預警先導性,通過預警及時提醒或指導有關單位提早作出防御動作。
八、關鍵詞解釋
(一)暴雨一般指24小時內累計降水量達50.0毫米以上,或12小時內累計降水量達30.0毫米以上的降水,會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二)暴雪一般指24小時內累計降水量達10.0毫米以上,或12小時內累計降水量達6.0毫米以上的固態降水,會對農牧業、交通、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三)寒潮是指強冷空氣侵襲的天氣過程,受侵襲地的日最低氣溫24小時內降溫幅度大于或等于8℃,或48小時內降溫幅度大于或等于10℃,或72小時內降溫幅度大于或等于12℃,并且使該地區日最低氣溫下降到4℃或以下。帶來的大風、降溫等,會對農牧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四)大風是指平均風力大于6級、陣風風力大于7級的風,會對農業、交通、水上作業、建筑設施、施工作業等造成危害。
(五)沙塵暴是指強風將地面塵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見度顯著降低(小于1km)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交通、環境、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六)高溫是指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