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廣佛環線項目佛山西站至廣州北站段(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政策解讀
點擊查看文件: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佛環線項目佛山西站至廣州北站段(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3年2月21日印發了《廣佛環線項目佛山西站至廣州北站段(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花府辦〔2023〕5號,以下簡稱“本方案”),方案解讀如下:
一、制定目的
為依法、規范、有序、有效推進廣佛環線項目佛山西站至廣州北站段(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項目征地拆遷工作有序進行。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試行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7〕10號)、花都區關于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補償和簡易建(構)筑物、附著物補償以及留用地等相關標準,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在本方案第二章至第九章,提出征收土地補償標準、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簡易建(構)筑物及附著物補償標準、非住宅房屋征收補償、住宅房屋征收補償安置、集體土地上房屋出租經營補償和安置區建設,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
三、形成過程
區交通運輸局(區協調交通重點項目辦)于8月1日將《廣佛環線項目佛山西站至廣州北站段(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分別征求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司法局、區征地辦、秀全街和炭步鎮5個部門意見;于9月20日向被征地村社和農民公開征求意見。結合相關單位反饋的意見后,11月12日,區交通運輸局將修改完善的《廣佛環線項目佛山西站至廣州北站段(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送審稿)》提請區政府審定,2023年2月21日經花都區政府同意并印發實施。
四、主要內容
《廣佛環線項目佛山西站至廣州北站段(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共十章四十六條規定。第一章為總則,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制定目的、適用范圍、限制性事項、征收實施單位、土地現狀調查和補償登記;第二章為征收土地補償,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標準、征地獎勵和夾心地、邊角地的補償;第三章為留用地的核定和兌現;第四章為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第五章為簡易建(構)筑物、附著物補償;第六章為非住宅房屋征收補償;第七章為住宅房屋征收補償安置;第八章為集體土地上房屋出租經營補償;第九章為安置區建設;第十章為附則。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花都區協調交通重點項目辦公室
2023年2月22日
圖文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