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經費審批小組議事規則的通知【花府辦〔2016〕47號】
廣州市花都區經費審批小組議事規則
為貫徹落實《中共廣州市花都區委關于“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增強預算的約束性,本著嚴格規范、厲行節約的原則,結合現行的財政管理制度,現就我區經費審批制定本規則:
一、機構設置
設立廣州市花都區經費審批小組(以下簡稱經費審批小組),組長由分管財政工作的區領導擔任,小組成員由區政府辦公室、區財政局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審批范圍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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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經費申請進行研究,并作出決定或提出意見,報區長或區政府常務會議審定。
2.對總值50萬元以上的國有股權、各類債權、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資產等的購置、轉讓和置換,以及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的使用等進行研究,并作出決定或提出意見后,報區政府常務會議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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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市部門下達的工作任務中,需要區追加或安排配套經費的新增項目。
2.根據政策法規,需要提高補助、補貼標準的民生方面支出。
3.涉及公共安全、衛生防疫、防御自然災害等的應急支出。
4.年初已納入預算計劃的區重大民生、重點項目、重點建設工程需要增加的資金支出。
區各部門預算單位一般性的項目經費追加不納入議事議題。
三、審批方式
(一)經費審批小組以召開會議的形式,集體討論研究決策經費申請事項。
?。ǘ┙涃M審批小組會議原則上每半月召開一次,必要時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臨時召開。
(三)經費審批小組會議由組長召集并主持,小組成員出席,必要時與議題相關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列席。
四、審批流程
(一)申請單位將經費申報材料報區財政局。
(二)區財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提出意見。如需其他部門提出意見,由區財政局負責征求意見,并綜合匯總后提出意見。初審同意的,應提出經費的金額安排依據及資金來源,然后報區委區府辦秘書科安排提交經費審批小組審議。初審不同意的,由區財政局直接回復申請單位,不安排上會。
?。ㄈ┙涃M審批小組對區財政局初審同意的申報材料進行審定。對于300萬元以下的經費申請,審定同意后,報區長最終審批,區長審批同意后,加蓋政府經費專用章后作為財政部門撥款依據和憑證;300萬元以上的經費申請,審定同意后,報區政府常務會議最終審定;審定不同意的,由區財政局以經費審批小組的名義回復申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