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網上申辦操作指引
補貼項目: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
補貼條件:1、用人單位招用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脫貧人口,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2、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補貼標準:每人5000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應提交材料:符合條件人員基本身份類證明;勞動合同。
應核驗信息:社保繳費記錄;單位登記信息:脫貧人口信息。
申請程序:補貼對象應于有關人員穩定就業滿6個月之日起1年內,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同一人員在同一單位就業的,本項補貼與其他吸納就業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申領時間:逢2月、5月、8月、11月在網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