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民政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公告
經我局立案調查,廣州市花都區博知中英文學校、廣州市花都區和興學校、廣州市花都知識產權文化研究院共3個社會組織未按規定提交年度報告,違反了《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根據《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四十四條,未提交年度報告書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或者限期停止活動”的規定,我局擬對當事人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因無法與上述3個社會組織取得聯系,且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根據規定依法實施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局領取《廣州市花都區民政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地址:花都區公益路35號民政局2樓審批管理科,電話:36912003),逾期視為送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在送達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我局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聯系電話:36912003),逾期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廣州市花都區民政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