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民政局關于對連續兩年或累計三年未提交年度報告的社會組織開展監督檢查的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戶外運動協會等5個社會組織:
根據《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社會組織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提交年度報告書。經查,你單位連續兩年或累計三年未提交年度報告。為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我局執法人員前往你單位登記住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你單位已不在登記住所辦公,且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現依法實施公告送達。請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局領取《廣州市花都區民政局關于對連續兩年或累計三年未提交年度報告的社會組織開展監督檢查的通知》(地址:廣州市花都區公益路35號花都區民政局審批管理科,電話:36912003),逾期視為送達。
請你單位自通知送達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我局接受監督檢查,逾期未至的,我局將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等有關規定處理。
附件:連續兩年或累計三年未提交年度報告的社會組織名單
廣州市花都區民政局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連續兩年或累計三年未參加年度報告的社會組織名單
1.廣州市花都區戶外運動協會
2.廣州市花都區花誠職業培訓學校
3.廣州市花都區惠星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4.廣州市花都區客家文化協會
5.廣州市花都現代餐飲服務業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