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補充公告 穗花征補充〔2026〕5號
穗花征補充〔2026〕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花都區人民政府需征收廣州市花都區花城街石崗村、長崗村、羅仙村屬下的集體土地15.8310公頃,已于2024年8月4日發布了《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穗花府預征〔2024〕69號,以下簡稱“原公告”)、2024年10月14日發布了《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補充公告》(穗花征補充〔2024〕21號,以下簡稱“原補充公告”),由于擬征收土地目的調整,現補充公告如下:
一、原補充公告中第一條調整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目的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
二、原公告與原補充公告其他內容均保持不變。
三、補充公告時間: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13日。
特此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