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4〕63號
穗花府征〔2024〕63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3年度第五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4〕218號),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東華村第九經濟合作社,平東村經濟聯合社、平東村歐陽、慶豐、慶隆經濟合作社,洛場村經濟聯合社、洛場村第四、第五、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五經濟合作社和平山村上村、下村、東村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41.9688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白云機場三期擴建工程周邊臨空經濟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三期工程(花都區留用地)分地塊七。
二、征收土地范圍: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東華村第九經濟合作社,平東村經濟聯合社、平東村歐陽、慶豐、慶隆經濟合作社,洛場村經濟聯合社、洛場村第四、第五、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五經濟合作社和平山村上村、下村、東村經濟合作社(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東華村第九經濟合作社,平東村經濟聯合社、平東村歐陽、慶豐、慶隆經濟合作社,洛場村經濟聯合社、洛場村第四、第五、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五經濟合作社和平山村上村、下村、東村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32.0848公頃(其中耕地0.4698公頃)、集體建設用地9.8840公頃,以上合計41.9688公頃集體土地一并辦理征地手續。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4年12月2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復。
2.實施安排: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7日,請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東華村第九經濟合作社,平東村經濟聯合社、平東村歐陽、慶豐、慶隆經濟合作社,洛場村經濟聯合社、洛場村第四、第五、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五經濟合作社和平山村上村、下村、東村經濟合作社及相關權利人,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地址:花都區花都大道666號)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補償費用已預付的除外),辦理產權注銷登記,并將土地交付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
五、其他事項: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3年度第五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4〕218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準文件
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