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2〕10 號
穗花府征〔2022〕10 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需將廣州市花都區新雅街石塘村第八經濟合作社屬下的1.4913公頃集體土地完善轉用、征收手續。現將經依法批準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海弘實業有限公司舊廠自行改造項目涉及集體土地完善轉用、征收手續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2〕61號)以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廣州市海弘實業有限公司舊廠自行改造項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廣州市花都區新雅街石塘村(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花都區新雅街石塘村第八經濟合作社的集體土地1.4913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
四、補償安置方式:原新華鎮政府于2001年4月與土地所有權人石塘村民委員會簽訂了征地補償協議(協議書),并由廣州市花都宏信實業有限公司分別于2006年11月1日、11月6日代為支付了166.6667公頃(折合2500畝)土地的征地款3738.9399萬元,包含本次廣州市海弘實業有限公司舊廠自行改造項目辦理完善轉用、征收手續面積1.4913公頃,已落實補償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 日內就征地批復(粵府土審(02)〔2022〕61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本公告期限為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6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公告附圖.pdf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