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2〕17號
穗花府征〔2022〕17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委托廣州市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1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2〕90號)〕,將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河聯村第四經濟合作社、秀塘經濟聯合社、秀塘村第十二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2.0280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花都G12-HD02地塊。
二、征收土地范圍:廣州市花都區金谷南路以西(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河聯村第四經濟合作社、秀塘經濟聯合社、秀塘村第十二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2.0280公頃,全部為農用地。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一)批準時間:2022年5月19日。
(二)實施安排:請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河聯村第四經濟合作社、秀塘經濟聯合社、秀塘村第十二經濟合作社及相關權利人,于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21日期間,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花東鎮人民政府(廣州市花都區花都大道東620號)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補償費用已預付的除外),辦理產權注銷登記,并將土地交付花東鎮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1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2〕90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