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穗規劃資源(用地)批〔2025〕12號
穗規劃資源(用地)批〔2025〕12號
花都區人民政府:
經你區人民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區分局關于上報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穗規劃資源花報〔2024〕764號)及有關報批材料收悉。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廣州市花都區2024年度第四十二批次使用0.9515公頃城鎮建設用地,即同意將你區炭步鎮朗頭朗西經濟合作社、朗東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0.9512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同時使用上述有關村集體建設用地0.0003公頃,以上合計批準建設用地0.9515公頃。上述批準建設用地0.9515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
二、使用土地涉及的耕地占用稅等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三、你區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公告,保障相關土地權利人的知情權。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