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補充公告穗花征補充〔2024〕2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花都區人民政府需征收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吉星村屬下的集體土地3.9107公頃,已于2024年4月1日發布了《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穗花府預征〔2024〕30號,以下簡稱“原公告”),由于擬征收范圍調整,現補充公告如下:
一、 原公告中征收土地面積調整為3.9107公頃。
二、原公告中附件《征收土地預公告附圖》的紅線范圍進行調整,詳見附件。
三、原公告其他內容均保持不變。
四、補充公告時間: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預公告補充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