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補充公告 穗花征補充〔2025〕21號
穗花征補充〔2025〕2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花都區人民政府需征收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保良村、花山鎮小?村屬下的集體土地0.4067公頃,已于2025年1月23日發布了《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穗花府預征〔2025〕3號,以下簡稱“原公告”),由于用地范圍調整,擬征收土地位置和面積發生變化,為補充保障被征地單位及相關權利人的知情權,現補充公告如下:
一、調整后,原公告擬征收土地面積核減0.0683公頃。
二、本次補充征地面積0.0150公頃,具體范圍詳見“征地預公告補充公告附圖三(新增用地范圍)”。
三、擬征收土地總面積由“0.4600公頃”調整為“0.4067公頃”,詳見“征地預公告補充公告附圖一(總用地范圍)”、“征地預公告補充公告附圖二(總用地范圍)”。
四、原公告“第五點”工作安排時間由“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3月31日”調整為“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31日”。
原《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穗花府預征〔2025〕3號)其他內容均保持不變。
補充公告時間: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11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預公告補充公告附圖一(總用地范圍)
2.征地預公告補充公告附圖二(總用地范圍)
3.征地預公告補充公告附圖三(新增用地范圍)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