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花府辦〔2020〕10號文失效的通知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上級政策導向,經區政府同意,《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花都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花府辦〔2020〕10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失效,不再作為財政管理的依據。各鎮(街)、各有關單位應對依據花府辦〔2020〕10號文制定的有關政策文件進行清理,及時廢止、宣布失效或予以修改。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2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科 2025年7月2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