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秀全水庫東一地塊)》的批后公告
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土空間規劃過渡期用地空間保障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2〕369號)有關規定,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組織編制了《廣州市花都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秀全水庫東一地塊)》,并經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批準同意,現按照相關規定,將方案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批準機關: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
二、批準時間:2023年1月30日
三、公告內容
(一)使用預支規模的原因
本次預支建設用地規模落實主要是為更好地保障秀全水庫東一地塊的建設用地需求,推動片區功能完善,促進產城融合高質量發展。秀全水庫東一地塊涉及規劃非城鄉建設用地面積共6.2022公頃(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設用地),該部分用地不符合花都區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需使用預支規模落實該項目所需的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二)預支規模使用的情況
秀全水庫東一地塊擬使用預支城鄉建設用地規模6.2022公頃,共涉及1個地塊,位于花都區花城街道楊二村,現狀為建設用地6.2022公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
(三)使用預支規模總結
預支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后,花都區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期末建設用地總規模保持不變、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鎮工礦用地規模均增加6.2022公頃;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等土地利用主要調控指標均按上級下達控制指標執行,與原規劃保持一致,本方案編制過程中充分征求相關部門及街道意見,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
2023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