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關于2020年政府文件公開屬性和有效性評估調整結果的通知
局屬各單位: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8條關于“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動態調整機制”的規定,根據《廣州市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穗府辦函〔2020〕53號)和《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花府辦函〔2020〕5號)要求,花都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組織開展2020年度政府文件(文種為“請示”“報告”“函”的文件除外)公開屬性及有效性評估調整工作。經評估,花都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20年度印發的政府文件無需調整公開屬性,已在門戶網站掛網公開的文件均現行有效。
廣州市花都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3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