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關于劃定花都區河涌管理范圍的通告》解讀
點擊查看文件: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花都區河涌管理范圍的通告
一、為什么要制定《關于劃定花都區河涌管理范圍的通告》
為進一步做好廣州市花都區河涌管理劃定工作,依法依規對河涌堤防的管護,保障河涌行洪及堤防安全,保護河涌生態環境,充分發揮河涌功能,制定《關于劃定花都區河涌管理范圍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二、本《通告》政策依據是什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廣東省河道堤防管理條例》《廣州市水務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劃定全區的河涌管理范圍。
三、河涌管理范圍是什么?
(一)河涌的管理范圍為藍線劃定的范圍。未劃定藍線的河涌,其管理范圍為兩岸堤防背水坡腳以外六米之間的全部區域;無堤防的河涌,其管理范圍根據歷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設計洪水位確定。
(二)流溪河干流、白坭河干流、新街河堤防,其管理范圍為內、外坡堤腳每側外延三十米;捍衛一萬畝至五萬畝農田的堤防,其管理范圍為內、外坡堤腳每側外延二十至三十米;無明顯背水坡腳的堤防,其管理范圍為堤身結構外延三十米。
四、違反本《通告》的處罰依據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廣州市水務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擅自在河涌管理范圍內從事建設活動,違者依法從嚴查處。
圖文解讀
